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作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工作需要,经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公开招录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录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 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沙河市公益性岗位信息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沙河市户籍或在沙河市长期居住人员,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处于失业状态,经劳动就业部门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说明就业困难人员是指:“4050”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失业人员、“完全失去土地农村家庭”难以实现就业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失业人员、市以上劳模失业人员、烈士、军人直系亲属失业人员等九类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犯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方法和程序
1.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沙河市人力资源市场(沙河市太行街446号),电话:8921510。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8:30至2020年4月24日17:30。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各一张。
4.聘用:结合用人单位从报名人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
四、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在公益性岗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2、由用人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转自:2020年4月22日 沙河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