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襄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解决我区公安警力不足问题,满足我区警务系统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209号)及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2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确保各环节客观公正。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及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24人,其中:特(巡)警辅警100名(均为男性,其中退役士兵30名)、留置看守及内勤辅警24名(男性19名、女性5名),全部充实到一线基层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具备公安机关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巡逻防控、留置看守等警务辅助工作。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二)邢台市户籍(含县、市、区),户籍在册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四)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五)男性身高标准1.75米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70米以上,女性身高标准1.60米以上。符合应急处突特勤人员身体条件(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六)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29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有信用卡恶意透支、恶意骗取银行资金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巡逻等警务辅助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28日通过“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及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http://www.xtqdjyfw.com/,原“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至8月3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http://www.xtqdjyfw.com/,原“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通过在线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及“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
(三)笔试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科目》两门,采取闭卷的方式一场考试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分岗位依笔试成绩高低按1:4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及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http://www.xtqdjyfw.com/,原“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及时发布,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页1份;
4、退伍证原件、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五)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试。针对此次报考对象,体能测试分为两类:第一类适用于女性身份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第二类适用于男性身份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当场发放《体能测试合格证》,不计算具体成绩(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后)。
(六)面试
考生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证》、《面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合成后,依分数高低按1:1比例进入体检。
合成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证》《面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合格证明。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
1、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名单在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http://www.xtqdjyfw.com/,原“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与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派遣到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由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负责管理使用。
4、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执行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40%薪金(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根据职业特点为每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邢台市襄都区人社局:0319-3285199
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0319-5257210
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