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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2   浏览:1694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发布:[社会考试处]     发布时间:[2020-10-22]     次数:[12952]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进入高校考点需另外提交《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或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科目一份,可以是复印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五、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八、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九、按有关要求,我省高校秋季开学后实行封闭管理。为落实高校疫情防控要求,石家庄、秦皇岛、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考区在各高校考点(名单见附件2)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另外提交以下证明:

1.考生为在校生的,持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入场考试。

2.考生为社会考生的,持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考试。考生可自行在当地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当地不具备检测条件或确有困难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到所属考区设置的检测点检测。到检测点检测的考生须对照自己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按考区安排的时段参检(各考区具体安排见附件3)。

十、《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每科目一份、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科目一份,可以是复印件;《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每科目一份。请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科目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十一、按教育部规定,入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除设置高校考点外,在主城区考点容纳不下的情况下,部分考区还在县(市)政府所在地设立了考点,具体考点安排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统筹确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需要核酸检测的考生请尽早打印准考证,按考试要求及时完成检测。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1.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高校考点名单

3.各考区检测点设置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