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校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根据上级批准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就业报到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25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月3日—— 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市第一中学
联系电话:0317——2130705 2130707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由沧州市第一中学招聘小组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发放
报名合格人员在沧州市第一中学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需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报考人员和代领人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
6、 考试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二)考试
1、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
考试范围及相关说明:年级部职员岗位为教育教学辅助和学生管理相关知识;行政职员岗位为时事政治和教育管理相关知识;校医岗位:医学类相关知识;其它为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分数确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部分试题、试卷可能采用答题卡,务必准备专用文具。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以上少于规定人数或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沧州市第一中学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年级部职员、行政职员及校医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其它岗位面试均采用试讲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4、最终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后取学历高低顺序排序确定。若仍无法区分高低,则采用面试加试予以区分。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办法确定。
由沧州市第一中学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沧州第一中学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沧州市第一中学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统一招生的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信息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被聘用后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违反招聘纪律和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由沧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沧州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沧州市第一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