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所属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编外用人实施办法》的通知(邢办字[2020]16号)要求,市人民医院、市第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市第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核方式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岗位、数量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医师岗位须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护理岗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等其他条件(涉及年龄等需要计算日期的截止2021年3月22日。例如:25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22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所属5家事业单位市人民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五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中心血站本次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07名,其中市人民医院138人,市第三医院83人,市妇幼保健院19人,市中心血站9人,市第五医院58人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邢台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3月18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邢台人才网、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周一)上午9:00-3月26日(周五)下午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3日(周二)上午9:00-3月 27日(周六)下午17:00。
2、报名网址: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3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将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操作。考试报名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或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岗位条件表中笔试类别为空的)“审核通过”即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用进行缴费。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按相关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4、符合报名要求且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考试考核,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三)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适应工作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请关注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试题分为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知识,两科一张试卷)、护理类(公共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两科一张试卷)和非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一张试卷)三类,分别由医学类、护理类和非医学类考生作答。
(4)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或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岗位条件表中笔试类别为空的)人员,符合报名要求且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邢台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非研究生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对达不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或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与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医师证,规培证书,执业护士证等,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到场、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下载打印请关注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考核总成绩:研究生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考核总成绩,非研究生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60%+面试×40%。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邢台人才网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邢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邢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做好防控工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邢台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防控须知》(附件3)。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民医院 0319-3286361
市第三医院 0319-2206182
市妇幼保健院 0319-2666201
市中心血站 0319-2158016
市第五医院 0319-3779396
监督举报电话:0319-521589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