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乐亭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1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施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务工作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3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人数、岗位条件详见《乐亭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对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退伍安置地在唐山市乐亭县的2020年大学生退役士兵(已毕业),含:退役后复学并于2019、2020、2021年取得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
5.“三支一扶人员”是指服务于乐亭县的2017年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
6.年龄计算。《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7.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8.乐亭县公办学校人事代理和事业聘用人员、教师志愿者,报考初中、小学教师非限“高校毕业生”岗位时,专业不限,年龄放宽到40周岁,学历放宽至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学位。
9.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到40周岁。
10.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1年7月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6.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25日通过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2日、7月5日至7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7月7日下午4:00停止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考教育系统所属岗位的人员,在乐亭电大(乐亭县交警大队对过)报名;报考其余岗位的人员,在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城区工业园区创业二街北侧)报名。非报名日工作时间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315-4626625、县人社局0315-4611059、县卫健局0315-4621635。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每名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者现场提交《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从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四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配偶为乐亭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乐亭县公办学校人事代理和事业聘用人员、教师志愿者不需另行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其资格由县教育局统一审查;“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定向岗位时,另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定向岗位时,另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4.资格审查与缴费: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招聘岗位变化情况于报名结束后第二天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大学生退役士兵”、“三支一扶人员”定向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21年7月20日于工作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请考生注意保管)。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教育类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类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定于2021年7月24日下午14:00至16:00 。
3.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成绩于7月26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注:笔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笔试。
(六)面试
1.人选确定: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教育类音、体、美岗位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其余岗位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大学生退役士兵”、“三支一扶人员”定向岗位达不到2:1的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时间定于2021年7月31日上午8:00,面试地点及具体事项于2021年7月28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
3.面试方式:
(1)教育类音、体、美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音乐岗位测试内容为声乐、钢琴、弹唱、器乐或舞蹈四项(现场提供电钢琴,其他器材由考生自备);体育岗位测试内容为100米、8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三级跳、队列口令、本人体育特长展示(特长展示所需器材考生自备);美术岗位测试时限120分钟,内容为毛笔字创作、国画创作、速写、插画创作(所需材料考生自备)。
(2)教育类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讲课题目由考生当场抽签确定,当场备课,当场讲课。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综合类、医学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公布,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注:面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于8月2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
(八)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学历学位高、中共党员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2021年8月5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资格复查任一环节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信息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实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有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问题
1.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2.所报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3.师范类“双一流”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购买我县指定区域及平米住房时,实行七折优惠,本科生实行八折优惠,每人限购一套。
4.本次考试有关消息均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发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