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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魏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3   浏览:1185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魏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魏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7月9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8.应聘岗位A者,应具有邯郸市所辖县(市、区)常住户籍或生源地,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邯郸市所辖县(市、区)常住户籍的,应聘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应聘岗位B、岗位C者,应具有魏县户籍或生源地,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魏县户籍的,应聘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魏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现役军人;

2.魏县全额事业人员;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魏县党政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7月2日至7月8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魏县魏州宾馆三楼第二会议室(魏州东路71号)。

4.报名要求: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就业和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协议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准考证号不用写,日期从报名当日前13天填起)。

(3)填写、打印并粘好照片的《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二份;

(4)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8张;

(5)本人居民户口本,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籍报名的,需提供其亲属户口本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6)其它证明材料;

(7)报名考务费100 元。

对初审合格的,发放招聘《笔试准考证》,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发放《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另行通知。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进行核减招聘计划或调剂到其他岗位。调剂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或调剂情况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正常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到魏县县委组织部(魏县魏州东路68号,综合大楼三楼301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县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县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考一场,笔试考试时间共21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魏县。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所有应聘者认真阅读《邯郸市魏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通知。考生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居民户口本,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籍报名的,需提供其亲属户口本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3.《笔试准考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代理合同书;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从业基本素养以及实际工作操作能力。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魏县,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另行通知。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岗位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按照报考岗位分设考场,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

5.成绩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6.确定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十)聘用

对于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县委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编制、保险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不得办理调动交流手续。本次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列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县财政预算支出。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在笔试、面试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出示“河北健康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场。考生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凡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因工作需要,经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咨询电话:0310-3520332

监督举报电话:0310-3612380

附件:

附件1-魏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附件4-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