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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6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30   浏览:1626次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68人公告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6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8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拥有60多年办学历史,是河北省规模最大、办学历史最悠久的省属冶金类高职院校,是河北省钢铁冶金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是河北省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是河北省高职高专书记(校长)联席会会长与秘书长单位。2019年确认为国家优质校(河北省排名第一),2019年确认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2020年与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申请合并转设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院现设有2学院7系4部,开设高职招生专业58个,本科工程教育试点专业4个,以工科为主,工、管、经、文协调发展,面向全国招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年龄18-35周岁(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68名,其中博士15名、硕士53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专业对口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紧缺专业急需高层次人才可放宽至副高级职称。

五、选聘程序


1.发布信息


(1)通过有关高校就业处、研究生院等机构发布招聘信息。


(2)选派工作人员到有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当场发布招聘信息。


(3)通过学院网站或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公布招聘信息,通过筛选简历,确定考察人选。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gkzp.hbcit.edu.cn/报名。请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网站同时上传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注册并通过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gkzp.hbcit.edu.cn/在学习经历附件栏上传以下材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上传至高中经历栏);②大学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大学各阶段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扫描件、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③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毕业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不用提供)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④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信息填写完整并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或者毕业生登记表或者毕业生推荐表。其他各种获奖证书扫描上传至奖惩情况栏。


学校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3.测评考核


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组成面试测评评委会,通过试讲和结构化面谈方式对应聘者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4.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239531(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5239599(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检处)


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