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9-7960000/7961111
18333993306 (同微信)
地址: 邢台市新华北路新华里底商/老人民医院西门对面
           

威县教育局县直学校选招在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8   浏览:1353次
威县教育局县直学校选招在职教师公告

随着城区人口急剧增加,城区学校就读少年儿童增加较快,教师短缺现象日益突显,为确保城区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经教育局研究,在全县基层学校在职教师中,通过公开选招的方式为城区学校补充在职教师80人。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选招范围


除县直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外的其他学校在职教师。


四、选招计划 


学段层次

学科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

初中

语文

9

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1.思想政治进步,爱岗敬业,教育教学能力较强,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任教两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及以前任教的。
4.每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学科岗位,以教师资格证学科为准。
5.中学教师只能申报初中岗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教师也可申报初中岗位。

数学

9

英语

9

政治

3

历史

3

地理

2

物理

3

化学

2

生物

2

体育

2

美术

2

音乐

2

信息技术

2

小计

50

 

 

小学

语文

8

专科及以上学历

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数学

8

英语

6

品社

2

科学

2

音乐

1

体育

1

美术

1

信息技术

1

小计

30

 

 

合计

80


五、选招岗位设置


(一)初中岗位设置:


第一中学10人  第二中学8人   第三中学7人


第四中学10人  第五中学10人  第六中学5人


(二)小学岗位设置:


 第二小学10人  第五小学20人


(三)选岗原则:以各学科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8日至 2021年8月12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8日至 12日17:00止,网址:http://www.hebjob.com/s/23468。


3、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人员核减: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一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核减的岗位人数增至其他招聘岗位中,招聘计划总人数不变。岗位报名、核减情况在报名网站后期进行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分为文科(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品社)、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英语、综合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不指定复习材料,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地点在本县,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考试当天应携带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前来考试,无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进入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的时间详见后期通知。


3、各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1.5: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县直学校选招在职教师报名表》一份(按要求如实填写)、出具所在学校任教年限证明一份、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通知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地点在本县,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打印的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4、面试说课内容:


初中学段:化学岗位为九年级第一学期内容,其它学科岗位均为八年级第二学期内容;小学学段:所有岗位各学科内容均为五年级第二学期内容;考试当天由考生在备课室现场抽取确定说课内容,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5、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考察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本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进场时佩戴口罩,考生如果是高中风险地区或者是境外回国人员要抵威县后自行隔离并做核酸检测,并出具核酸检测证明,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防因疫情延误考试。省内以及低风险地区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和考试当天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前来考试,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低于37.3度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纪律要求


在威县教育局监督指导下,成立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计划、资格条件、笔试、面试、选校和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0311-85095703/85095710


附件: 


附件1:县直学校选招在职教师报名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附件2:任教证明;

附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当天提供) ;



   2021年 8月8日


威县教育局县直学校选招在职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