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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卫生管理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4   浏览:1282次

为满足工作需要,提高我县整体服务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警务辅助人员、109名卫生管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和计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区域内户籍(本人或父母、配偶一方即可);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3.报考警务辅助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卫生管理员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 具体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196名,其中87名为警务辅助人员,109名为卫生管理员。具体岗位和要求见《巨鹿县2021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卫生管理员信息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在校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24日-26日,通过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154.8.149.122:7532/index/Index/view.html?project_id=27。

2.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至26日17:00。


3. 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网络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至26日23:00。

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考生操作指南》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 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按公告要求,按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一张卷,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


2.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报名网址(http://154.8.149.122:7532/index/Index/view.html?project_id=27)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各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4)退役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http://154.8.149.122:7532/index/Index/view.html?project_id=27)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政审、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政治审查和档案审核。


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情况,审核汇总后,在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和卫生管理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不占用任何编制,由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经用工单位、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县公安局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卫生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为巨鹿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以后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本次招聘的卫生管理员工资待遇为巨鹿县最低工资标准,以后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六、疫情防控

1.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报名网站和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七、特别提醒

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4323336(人社局)


4327759(卫健局)


技术咨询电话:15631157920(报名系统)

附:《巨鹿县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卫生管理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