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宣传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
2.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1名;
3.县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1名;
4.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
5.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1名;
6.县爱卫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7.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1名;
8.县档案馆副馆长1名;
9.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1名;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
2.工作勤勉敬业,学习能力较强;敢于担当,善于团结,心理素质较好;
3.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
4.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任九级职员或一级科员及相当职级三年及以上(截止2022年3月1日);
7.计划生育符合政策的;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选调生、县乡机关公务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3.正在接受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6.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公开选拔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进行。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本人可以从“清河党建之窗”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填写《清河县公开选拔“90后”优秀年轻干部自荐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后报送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奥捷666室)。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联系人:白金,联系电话:8166682。
(二)资格审核
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对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将及时告知其相关原因。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选拔方式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重点测试理论知识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由第三方机构确定题目,密封后在考场当众打开,参选干部任选一题进行2个小时的现场作文。笔试现场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局等单位政治素质高、纪律意识强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监考,作文收回后密封第一时间送第三方专业机构审阅。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个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拔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重点测试应试干部的政治立场、领导能力、精神气质和潜在素质,包括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面试采取登台打擂形式,由县委主要领导拟定题目,参选干部一一脱稿登台回答。县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作为评委,当场评分。
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按6:4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选拔职位1:1.2比例确定入围联审和公示人员名单。
3.联审和公示。入围人员名单经县纪委监委、信访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联审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拔职位1:1比例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公示无问题后确定最终入围人员名单。
以上各环节中相关人员若放弃资格的,按相应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提出任用意见。县委组织部根据《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入围干部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和县直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选拔任用意见,并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5.开展测评考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严格履行民主推荐、考察任用等相关程序,深入开展测评考察工作。
6.研究任用。县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任用方案,并对拟任用人员进行任前公示。经公示合格的人选,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影响使用的人选,取消选拔任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选拔“90后”优秀年轻干部的组织领导,确保选拔公开公平公正,县委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统筹协调,细化分工,制定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确保每个环节都能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加强公开选拔工作全程监督,不准在公开选拔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搞不正之风,一经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中共清河县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选拔“90后”优秀年轻干部
入围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公开选拔“90后”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以及与县纪委、卫健、信访等部门联审,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拔职位1:1比例确定了10名入围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8日
受理单位: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
0319-8166682(工作时间)
0319-5535530(工作时间外、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