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满足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专业技术人员4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服务理念和职业奉献精神;
3、学历、档案、就业报到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齐全、规范、真实;
4、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
5、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学习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2日(发布公告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的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6月2日通过沙河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09时00分至2022年6月9日17时00分。
2.缴费时间:2022年6月2日09时00分至2022年6月10日17时00分。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关注“沙河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简章,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4.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2)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完成后提交审核;
(3)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后重新提交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的信息进行再次审核;
(4)审核通过后,进入缴费程序,每名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提示完成报名;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沙河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沙河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线上报名系统发布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未及时打印或遗失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咨询电话:0319-8625022、19131900380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00。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一张试卷,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内容:
报考岗位01、岗位02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报考岗位03、岗位04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综合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2.考生需及时关注线上报名系统(http://www.nuoyoukao.com/s/24224)发布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3.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法提供证件或证件不真实、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笔试成绩:请考生笔试后关注线上报名系统(http://www.nuoyoukao.com/s/24224)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岗位01、岗位02考生,报名成功后,请随时关注线上报名系统(http://www.nuoyoukao.com/s/24224)发布的信息,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参加面试。
岗位03、岗位0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低于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及时关注线上报名系统(http://www.nuoyoukao.com/s/24224)发布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基本职业素养、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合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请考生面试后通过线上报名系统(http://www.nuoyoukao.com/s/24224)进行查询。
(七)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考察人员: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经历的,学历(学位)较高的,烈士子女或配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相关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通过考察、体检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相关信息通过沙河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正式职工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所上传的证件信息和联系方式要准确,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特别提醒: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