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巡特警队员(辅警)的
公 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强化社会巡逻防控工作,确保我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根据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巡特警队员(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人员50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巨鹿县户籍或配偶一方具有巨鹿户籍,或父母工作关系在巨鹿,或入伍地为巨鹿县的人员。
2、招聘人数、岗位和具体条件详见附表《巨鹿县2016年巡特警队员(辅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报名时以身份证为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报名时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身高、视力、体重测试,经审查及测量测试合格后,填写《巨鹿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2、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每项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时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如果末位相同,一同进入体能测试。
开课时间:8月25号 4天3晚
课程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
强化班:1360
协议班:600元
8月24日前交100抵200
2人团报9.5折 3人团报9折
报名电话:0319-7961111 7960000
上课地址:巨鹿县
3、体能测试: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评分。
4、总成绩。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分别占70%、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70%+体能测试成绩×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如果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政治审查和档案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的按自动退出处理。体检和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公示与聘用。考核后的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对象,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核实的予以取消资格,所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 8月25日下午5:30。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巨鹿县公安局一楼。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5、咨询电话:0319-4323336
五、待遇
聘用对象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本次招聘的巡特警队员(辅警)不占编制,一经录用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接受管理。聘期内,只享受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由县财政拨付,并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主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由人社局、公安局、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2016年8月15日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