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力量,根据干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纪委、监察局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的岗位共8个,其中,行政岗位5个,事业岗位3个。
二、范围和条件
公开选调的范围是全县党政群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一般干部(不含教师、医务工作者),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作积极,认真负责,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年以上的,条件适当放宽,年龄在35周岁以下,学历在大专以上。
(四)财政发薪。
(五)身体健康。
(六)报考行政岗位的,本人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名:
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有其他问题,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首先要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确定报考的岗位,即行政岗位和事业岗位,只能选其中一个。报名表自行在广宗县政府网(http://www.gzxzf.gov.cn/)下载。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行政岗位的需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证明,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26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管理室(县委三楼)
联系电话:7213065
(二)资格审核
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岗位,同一套试题。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测试选调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文字写作能力,以及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行政岗位和事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行政岗位前6名、事业岗位前4名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拟选调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然后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选调对象。
(六)组织考察
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按照干部考察规定和选调岗位要求,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后,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七)公示
采取一定形式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问题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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