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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1938次

关于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受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劳务派遣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书记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30名劳务派遣人员,其中:执行司法辅助人员15名(男性)、庭审书记员15名(男女不限)。为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15名劳务派遣人员(司法辅助岗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所辖的县(市)区户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优秀的团队合作意识,积极热情,做事认真,善于沟通协调。

5、头脑清晰,思维敏捷,吃苦耐劳,工作耐心细致。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二)具体报考的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的、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

7、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等家族遗传病史,吸毒史或对特种药物有依赖性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法律工作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月工资按照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病保险等待遇。

五、人员管理

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分别派遣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所接收劳务派遣人员(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04 10日起通过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2报名时间:20180412日(周四)上午8:30418日(周三)下午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80412日(周四)上午8:30419日(周四)下午18: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3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按提示进行缴费操作。此次考试收取100元报名费。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80420日(周五)中午13:00开始至21日(周六)登录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0422日(周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20180425日(周三)下午18:00前,将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5、相关要求:考生根据《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180427日(周四)

2、证件审核地点:邢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八一大街138号)。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2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如无学历认证报告到一层大厅东头文印室打印);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 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证件审核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和庭审书记员岗位的考生,证件审核合格后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因证件审核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技能测试(只限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和庭审书记员岗位人员)

1、技能测试时间:20180428日(周六)

2、技能测试地点:详见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3、技能测试内容: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速录的速度、准确率,聘请相关专家利用计算机进行测试,时间10分钟。

考生文字记录速度每分钟60个字以上、准确率达到95%以上的成绩为合格。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4、通过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5、相关要求: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80503日(周四)。

2、体能测试地点:详见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3、体能测试内容:男性考生包括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1000m跑;女性考生包括: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800m跑(项目及合格标准详见附表3)。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制定。

4、相关要求: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6、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80504日(周五)晚18:00前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登录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

1面试时间:20180506日(周日)

2、面试地点:详见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相关要求: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八)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汇总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将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上公布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等。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九)体检

1、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详见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

2、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十)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十一)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选经研究审批同意,在报名网站(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十二)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岗前培训。

(十三)上岗试用

新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四)办理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新聘用人员,由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七、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137760,2135935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附表:1、《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条件表》

      2《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3《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体能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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