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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乡镇办公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1524次

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乡镇办公人员的公告

 

为更好的开展贾宋镇政府工作,提升政府办公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经南和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办公人员10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咨询电话:0319--7960000 7961111
报名电话:18333993306(微信同号) 
QQ群:155186959
办公地址:新华北路新华里底商/市人民医院西门对面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热爱乡镇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711日后出生,以公民二代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乡镇工作经验、文字功底的优先。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乡镇事业,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乡镇办公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工资执行南和县最低工资标准1480(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 择优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用人需求,结合所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乡镇办公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工作,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办公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中扣除。

六、派遣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同派遣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

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综合答辩与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实施。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另行调整。

(一)公告

2018712-715日在南和县县政府网(http://info.nhxzf.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716-7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邢台市桥西区永康街永康大厦66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9-5206286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南和县贾宋镇政府乡镇办公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学校公章的“2018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聘用报批前仍未提供毕业证、报到证、人事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实行个人诚信担保,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个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于及时收到有关事宜的通知。

报考人员登录南和县县政府网(http://info.nhxzf.gov.cn下载《南和县贾宋镇政府乡镇办公人员报名登记表》或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

考务费100元,对提交的证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综合答辩与面试

1、考试开考最低比例设定为2:1,减少或增加岗位情况在南和县县政府网(http://info.nhxzf.gov.cn)予以公示(下同)。综合答辩与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试时间:2018721日。(携带身份证原件与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邢台市桥西区永康大厦青创中心三楼。

4、考试成绩公示:2018722日公示成绩与排名。

(四)体检

1、按成绩排名取前10名,在南和县人民医院按照录用身体条件标准体检(需带2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2018723日上午830

3体检有不合格,从参加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2018724日,劳务派遣公司同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岗前培训

724日以后择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费自理)。

(七)、其它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参加综合答辩与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综合答辩与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