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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8   浏览:1469次

为进一步提高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保就业经办服务质量,受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2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保就业窗口工作人员27名,会计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点击原文查看)

3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需具有邢台市(含各县、市、区)户籍(2018年11月17日以前迁入);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4聘用办法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月工资待遇参照邢台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40%执行,今后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工资发放和各项社会保险代缴。

5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

6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处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地址:邢台市桥东区世贸天街C座1410室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8 日—11月22日

咨询电话:0319-8315518

13930905825 (刘经理)

15530992885(郝经理)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