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全县为临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临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条件要求
1、限男性;
2、具有邢台市临城县户籍;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
6、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标准。
(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生不在招聘范围;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人员管理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临城县人社局委托河北曼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临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3日
报名地点:河北曼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泉路中段老交通局门口)
联系电话:15631911563 15032173665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费用:100元
(二)报名材料
1、《2019年临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见附件2);
2、近期同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上打印);
4、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9年1月16日-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对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局及交通管理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录取率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局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为60%,面试成绩为4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者本人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曼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两人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由河北曼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合格人员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今后与河北省临城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另外每月发放伍佰元考核奖励绩效,工资和考核奖励绩效由县财政负担,同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九)其他事宜
1、出现空缺岗位的,在报考同一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辅导或培训班。
3、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本方案由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