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石家庄市统计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开选调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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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河北省各地市市直各部门、所属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科员、全额事业编制中级以下职称人员。行政身份考生以全额事业身份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到石家庄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统计信息服务教育中心。
1.岗位A,计划选调名额6人(男3人,女3人),要求为统计学类专业。
2.岗位B,计划选调名额4人(男2人,女2人),要求为经济学类专业,并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使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9:00至4月16日17:00。报名网站为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点击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2”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并填写一个职位。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考生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②照片规格:jpg格式(如不满足请使用图像处理工具处理,不得直接改扩展名),高宽比约为4:3,建议像素240(宽)*320(高),照片文件大小10-200kb;③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照片基本占满照片框,图像清晰、不能变形。
3.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1.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8日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询。
4.资格复查。进入资格复查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工作阅历、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6.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学历(学位),基层工作年限的顺序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7.公示与使用。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栏及本人原单位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86689014(资审)、89631762(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