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9-7960000/7961111
18333993306 (同微信)
地址: 邢台市新华北路新华里底商/老人民医院西门对面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8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31   浏览:1376次

为充实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清河县城管局)岗位力量,经中共清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清河县城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使用人员18人。现清河县城管局委托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清河县城市管理辅助岗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及招聘条件

 

二、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按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试用期满后,参照县其它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1日通过诺招聘(www.noahjob.cn)、清河县权威平台及相关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提示:请报名者关注微信公众号“诺招聘”后期各环节信息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2日上午9:00—11月6日下午17:00截止。

2、报名网址:报名网址:http://www.noahjob.cn ,或者手机微信关注“诺招聘”公众号,两种方式均可报名。

或可直接登录:电脑端报名网址:http://www.noahjob.cn/s/17124

手机端报名网址:http://m.noahjob.cn/s/17125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和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进入“待审核”状态。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进行修改,将进入缴费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每名考生只允许修改一次。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经修改后,审查结果仍显示“未通过”的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4)考生报考信息初审成功后,通过网上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最终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21:00。

(三)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材料以《现场资格复审公告》及《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单》为准。

(四)笔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选。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试题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长90分钟,共100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笔试结果运用以《笔试公告》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纸质版的《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为明确本次招聘的优先原则,将对具备岗位优先条件的考生在笔试环节进行加分即“具有城管局相关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的考生加10分”。

(五)面试

通过笔试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2、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面试公告》及《面试通知单》。

(六)总成绩排名公示及进入体检名单公告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通过诺招聘网,进行总成绩公示,并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终止日期)。

(七)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根据《体检通知单》要求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考生将体检结果(医院书面报告)交至清河县城管局。相关费用由考试人员负担。

(八)拟录用公示与聘用

体检符合要求的考生进入拟录用公示,公示地点为诺招聘网(www.hebjob.com),公示期为7天。

(九)签订劳动合同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并派遣至清河县城管局下属单位工作。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3、在办理录用手续期间,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4、请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诺招聘网及相关公众号的各环节信息发布。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1-85095703

 

 

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