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隆尧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工作定于2023年2月1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准考证打印须知
1、笔试时间:
2023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104-109岗位、201-211岗位、301-307岗位、401-405岗位)
2023年2月11日下午:14:00——16:00(101、102、103岗位)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上午考试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8日9:00至2月11日9:30期间,下午考试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8日9:00至2月11日14: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 http://www.hebrpo.com) 打印笔试准考证。
3、考生在打印笔试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含照片)、报考信息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如有错误及时联系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319-6791529。
4.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考试。
5.打印笔试准考证注意事项
(1)各位考生请务必使用A4纸张竖版打印,彩色、黑白均可。打印核对信息无误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其他环节查验。
(2)考生务必请仔细阅读《考场规则》(见附件)。
(3)各位考生请提前了解熟悉考点地址、交通路线及交通状况。考试当天请留出充足的时间,合理安排车辆,避开道路拥堵路段和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以免耽误、影响您的笔试。
二、个别岗位调整
按照报名及缴费情况,小学基础学科教师2岗位(岗位代码102),计划招聘14人,实际缴费人数为31人;初中语文教师2岗位(岗位代码202),计划招聘2人,实际缴费人数为2人;职教物理教师岗位(岗位代码402),计划招聘1人,实际缴费人数为2人。以上三个岗位未达到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3:1开考比例的情况,经隆尧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做出以下调整:
降低以上三个岗位的开考比例,开考比例调整为2:1,并核减初中语文教师2岗位(岗位代码202)的招聘计划,核减为1人。
三、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确保隆尧县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工作顺利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自觉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考前准备
请广大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备考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建议考生在考前5日内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以健康身体状况参加考试。
2、考试入场
(1)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完成相关检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2)考生进入考点(场)时,按考点安排主动有序接受相关检测,持笔试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并配合完成以下检测后进入考点(场):
①、入场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37.3℃),进入普通考场参考。
②、入场体温检测≥37.3℃的考生(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需进行现场抗原检测(抗原检测试剂由考点提供),检测结果若为阴性,可进入普通考场参考,检测结果若为阳性或不愿接受现场抗原检测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除在接受身份识别、检测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包括考试全程均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
3、考试期间
(1)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送往医院医治。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2)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
4、特别注意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隆尧人社”公众号以及报名网站发布的防疫政策和要求。
附件:
附件2——考场规则
附件1
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本人考前自行做好防护工作,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3.考前5日内,本人若有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检测阳性状况,将主动向考试部门或考点报告;
4.进入考点时或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剧烈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将立即报告考点工作人员,遵守并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措施和考试安排;
5.本人将主动配合考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6.本承诺书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 日期:
附件2:
考场规则
1.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和法定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隆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