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录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具体要求,定于2023年2月11日下午进行笔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入围时间
时间:2023年2月11日(周六)下午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入围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请符合笔试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2月8日(周三)中午12:00至2月11日(周六)中午12:00,登陆邢台人才网(https://www.hext.lss.gov.cn/xtrcw/)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注意事项及要求。
三、考生需携带证件及要求
1、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提交本人签字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考试。《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笔试结束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笔试环节结束后如进入下一程序需出示此证。
3、《笔试准考证》打印方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邢台人才网(www.hext.lss.gov.cn/xtrcw),点击“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录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进入打印准考证窗口,按操作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生在打印笔试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含照片)、报考信息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如有错误请于2023年2月9日17:30分前联系考点办公室。电话:0319-2135580。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生须严格遵守“附件1疫情防控须知”要求,在进入考点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经工作人员核实齐全无误后,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考点。因个人原因,未完成防疫措施和要求,无法进入考点的,责任自负。
2023年2月6日
附件:
1、疫情防控须知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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