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4年10月8日,区委发布的《2024年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笔试、面试要求进行补充公告:
一、笔试
采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的方式组织实施。
1、笔试要求。笔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成绩。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工作人员联系本人领取),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本次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区纪委监委门口张贴公示。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采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的方式组织实施。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10月15日下午2:30—5:30,面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可入场。
2、面试方式。每人答题共计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会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区纪委监委门口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