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22年四级联考体检和考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同步进行,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按照规范要求,配合做好体检、考察、调档、证明材料出具等工作。现将有关预备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
1、时间安排。拟定于8月11日上午进行,对邢台考区所有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8月11日早晨6:30,准时到集合地点报到。8月4日至7日上午进入体检的名单已经公布,8月8日至9日面试的考生,请于10日及时查看公布体检人选。
2、集合地点。8月10日通知,请关注留意本网站公布通知。
3、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82号)执行。
(2)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及必备的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参加。
(3)考生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医院按收费标准收取(现金,男性300元,女性350元)。
(5)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勿做剧烈运动,勿饮酒。要注意饮食,不要吃高脂肪、高蛋白类的食物,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6)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再进食、不再饮水,体检当日空腹。做完腹部超声和采血后方可进食。
(7)体检时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不得由家长或亲属陪同体检。
(8)务必准时参加(外地考生请提前来邢准备)。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录资格。
(9)体检过程中,如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处理。同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违纪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
二、考察安排
1、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考虑到时间原因,在体检结果尚未出来之前,由用人单位提前与进入体检考生联系,提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提前与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查阅档案,并请相关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体检结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考生予以淘汰,用人单位退还相关证明材料。空缺名额从本职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3、以上程序请考生周知和理解,主动配合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三、有关提醒
请进入体检考生务必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可能时间较晚,望考生理解。
咨询电话:3699306
邢台市四级联考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