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县委、政府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选调范围:威县县直单位和乡镇(区)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选调数量: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共计13名,各单位选调的岗位、数量和其他条件等具体详见《威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与选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以录用、调任、聘任、转任等方式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涉及年龄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面向全县选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
(一)岗位查询
报名人员登录“威县发布”或“威县党建”公众号查询选调岗位信息。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23日,23日下午5点前报名截止。
2.报名地点:威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县委南楼305房间),联系人:王桂生,咨询电话6162988。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需提交材料:①《威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四张。
(四)资格审核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包括报名时资格审核、考试前资格复审、拟调前资格终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报名资料不真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批准调整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
(一)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面试会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威县发布、威县党建公众号予以发布。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小数,只入不舍,分数相同的一并列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方可入场。
(二)面试成绩。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进入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所报部门分别记分排位的办法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会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在威县发布、威县党建公众号予以公示。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须统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考察对象,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二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报考部门类别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在威县发布、威县党建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暂缓选调,待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因公示存在问题取消拟选调人选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分别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调动
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到选调单位工作,并对拟选调人员设置试用期,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十、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3.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选调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笔(面)试当天前7日内不得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选调考试前7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要如实报告,县委组织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面)试工作。
2.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KN95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中共威县县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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