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社区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详见《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3.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情感,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年龄为18-35周岁(1987年9月19日-2005年6月19日之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具有威县户籍,或其配偶、父母一方具有威县户籍的(户籍、结婚证登记日期截止到2023年9月19日)。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6日--28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光明路9号)
联系电话:0319-6156965。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格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配偶是威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双方户口本;父母一方具有威县户籍的,提供父母及本人户口本)、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如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需在报名现场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中共威县县委组织部、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纪委、威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30至17:30。地点是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三比一。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和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考试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学历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工作由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在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人选按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空岗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按相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3)转正定级后的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依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合同期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特别提醒: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24小时畅通。
考试成绩、通知安排、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并及时查看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期间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