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司法队伍建设,充实年轻司法力量,经研究决定,任泽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邢台市户籍(含下辖各县市区);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2日—2006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肥胖症等,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性别、学历等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任泽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1.岗位条件表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当年以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报考,现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本次招聘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2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5日通过邢台人事人才服务网(http://www.xtrsksw.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19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登录密码可修改,考生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考生手机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以免影响报名。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进行保存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通过网上支付。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时间截止后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公告,并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
(三)技能体能测试
1.书记员岗位,笔试前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形式为看打录入和听打录入,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十分钟。看打、听打录入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及以上,且正确率在90%及以上,方可产生合格成绩。成绩合格的进入笔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或更换键盘。
2.法警岗位,笔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计算具体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考试通知公告,按要求打印《技能(体能)测试准考证》。技能、体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测试结果、是否进入笔试。技能、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常用公文写作知识等。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技能(体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先行提供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不能按期取得相关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同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公告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时间6分钟。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七)体检与考察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与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区人民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期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及法警实行派遣制,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民法院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依据政策和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劳动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岗位设置最低服务年限3年,三年内因个人原因要求离开聘任单位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六、薪酬待遇
派遣制书记员及法警工资执行标准:2000元/月基本工资+300元/月绩效考核奖金,并根据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实行工资动态调整。工作一年后,增加最低220元/月的层级工资。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七、其他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公告中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因其它不可控因素,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报名平台:0319-7535565(请在报名期间拨打,以免和其他招聘活动形成冲突)
人民法院:0319-7515686
人 社 局:0319-7519551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