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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浏览:1894次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 【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岗位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清河县教育局下属中学和小学(全额事业编制),其中中学教师50名,小学教师20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部分岗位(B岗)要求具有邢台所辖县(市、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的学历学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初级中学教师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需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文件精神,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条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附件2)。

(二)其他条件要求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A岗)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C岗)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中“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均含2024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指清河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为清河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人员,且满足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3.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学科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0日通过清河县政府网(www.qinghexian.gov.cn)和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网上报名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站: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

2.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30至8月 9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8月5日8:30至8月10日11:00。

交费时间:2024年8月5日8:30至8月10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交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平台审核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交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交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8)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应聘人员、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清河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申请退费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在招聘结束前予以退回。具体办理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中学文综教师C岗、中学理综教师C岗、小学基础学科教师C岗限“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若经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其招聘岗位,并将核减的招聘岗位数调整到相应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中学文综教师A岗或B岗和中学理综教师A岗或B岗、小学基础学科教师A岗或B岗),若相应岗位(A岗和B岗)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相同,则将核减的岗位数调整到相应岗位A岗,并对调整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中学体育教师B岗、中学美术教师B岗、小学体育教师B岗的人数若经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其招聘岗位,并将核减的招聘岗位数调整到中学文综教师岗位(A岗、B岗)、小学基础学科教师岗位(A岗、B岗)中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若中学文综教师A岗和B岗、小学基础学科教师岗位A岗和B岗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相同,则将该岗位核减的岗位数调整到中学文综教师A岗、小学基础学科教师岗位A岗,并对调整的岗位及时公告。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科目为教育类考试科目,笔试内容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及时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xxrszp.com)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严格“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前须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www.cdgdc.edu.cn下载);中国教师资格网关于本人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关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相关信息;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或辞职证明(2024年8月5日前);2022年、2023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生岗位(A岗)的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报考中学文综教师C岗、中学理综教师C岗、小学基础学科教师C岗的“国家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服役退役相关证明。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科目要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学科岗位(中学文综教师、中学理综教师、小学基础学科教师)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定聘用单位,选定聘用单位过程中遇成绩相同者参照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的顺序确定优先选定聘用单位人员。聘用单位一旦选定再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清河县政府网、邢襄人事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19-8166820

          县教育局:0319-5530619

监督电话:0319-8166627

附件1: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xlsx



 

                                      清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