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请在报名网站(http://60.6.234.73:90/)成绩查询栏中登录查询。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按岗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资格复审,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查询成绩时同时显示。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8:30-12:00
地点:邢台技师学院企业培训中心南二楼教室(信都区钢铁北路与莲池大街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资料
按照选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课程表或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它要求如下:
(一)考生单位所在县(市、区)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主管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的函。
(二)经本人所在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符合报考条件的《邢台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三)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
(四)专接本学历的,除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按选调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其他所需材料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开具的证明需留存原件)。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参加复审,避免因忘记或所带材料不全而耽误审核。
四、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场。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审核地点。进入审核地点要注意公共场所秩序,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不得大声喧哗。考生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将视现场人员聚集程度分批次允许进入复审场所。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面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考试。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复审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请有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近期请关注报名系统,需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按通知单要求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319-3699362(岗位代码60101-60901)、0319-3288101(其他岗位)
监督电话:0319-3699023(岗位代码60101-60901)、0319-3690133(其他岗位)
特别提醒: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邢台市直事业单位选调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请各位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