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吸引大学生到农村干事创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0名大学生回村任职。
一、选聘岗位
按照《巨鹿县“百名农村大学生凤还巢计划”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选定40个村进行选聘(具体选聘村附后)。党员大学生一般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党员大学生一般担任村主任助理;同时设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负责人岗位,可同时兼任。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的大学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在选聘村,或原籍是选聘村的;
4.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5. 头脑清晰,思维敏捷,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
6.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等家族遗传病史,吸毒史或对特种药物有依赖性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影响期内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3月23日在“巨鹿发布”、“巨鹿人社”、“巨鹿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2020年3月24日至3月27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县委组织部(县委四楼429室)报名。
(三)面试。
1、本次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2、面试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地点在县委组织部。
(四)政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选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进行复审。
(五)公示。对拟录用的大学生,在“巨鹿组工”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六)签约。该岗位为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不占用任何编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全日制大学生到村任职,月补贴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经选举或任命成为正式村“两委”干部的,补贴在村干部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0%。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负责人的,和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贡献取酬,具体待遇以合同约定为准,超过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由村委会或集体公司负担。在村期间,工作事迹突出的大学生,优先推荐为公务员或事业编。
五、考核管理
大学生回村任职由乡镇(区)党(工)委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不得抽调到乡镇(区)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辞职的,予以解聘。在下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没有当选村“两委”干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319-432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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