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2 浏览:1439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9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及报考指南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29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有关报考条件、具体政策等事宜,请参阅《邢台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7月22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为:http://www.hext.lss.gov.cn/。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60.6.234.73:88/)。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8月4日17:00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8月5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申请报名号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5.笔试准考证打印: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 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xtsydwrs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的笔试。
综合类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医学类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将与河北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笔试错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在邢台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登录报名系统(http://60.6.234.73:88/)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五)面试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站(http://60.6.234.73:88/)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笔试成绩高者;
2.烈士子女或配偶;
3.学历、学位较高者;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xt.l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2135938
监督举报电话:0319-3690133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邢台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邢台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