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160名。具体招聘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邢台市辖区内公开招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性工作人员100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辅助性工作人员6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或邢台市辖区生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2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
6.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宗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辅助性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22日,以公民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新迁入广宗户籍的,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2日(以户口本迁入时间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辅助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1日在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广宗就业招聘”和“广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采集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宗县创业孵化园(县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东侧)
联系方式:0319-3758979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广宗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辅助性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报名费每人100元。
(2)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限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5.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
(三)开考比例
所有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比例时,相应调整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1.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面试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报考岗位分别在同组同场下由同一组评委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6人为一组即时在考点张贴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试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新聘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专科学历工资标准按照扣除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费后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3倍执行。本次公开招聘新聘人员中的退役军人工资待遇按照扣除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费后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3倍和我县现行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助性工作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核对系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
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考生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查核本人绿色健康码,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在报名期间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录入影像环节需暂摘口罩进行。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1::城管环保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城管环保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