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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襄都区2021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1691次

为加快实现建设教育强区战略目标,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建设一支高层次人才队伍,为襄都教育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面向社会为区属中学选聘20名教师,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单位、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选聘单位和计划

计划为邢台市平安中学(隶属三中教育集团)选聘中学教师20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35周岁(1985年5月26日-2003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7、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本次选聘共计9个岗位,详见《邢台市襄都区2021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8、须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阶段尚未取得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所有拟聘人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2021年毕业的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学历认证)。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26日。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2021年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选聘范围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在选聘范围。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聘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19日,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微信号:xtqdrs)和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http://www.xtqdjyfw.com/)对外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00--2021年6月1日17:00。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可在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https://www.xtqdjyfw.com/)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考生进入报名系统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测评考核。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另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全日制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并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字。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qdrsjgbk@163.com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测评考核。

(三)测评考核

1、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时,采取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的方式按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公共基础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报考比例未超过1:5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面试具体时间请关注“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微信号:xtqdrs)和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http://www.xtqdjyfw.com/)通知。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考察,试讲: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个人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侧重考察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方面能力素质。师德师风考察:通过答辩方式,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方面素质等。

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5、根据应聘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方式择优确定。

6、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规范填写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可入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对其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http://www.xtqdjyf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2021年7月31日前因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2021年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按期毕业并提交相关证件的,所造成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递补人员按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违纪处理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选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七、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选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面试工作。

3、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本公告由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人社局:0319-3285199

教育局:0319-6779919

监督举报电话:0319-3231717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选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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