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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30   浏览:2061次
 根据工作需要,柏乡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在柏乡县域内公开招聘6名社会工作机构服务人员,具体程序、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选拔聘用。

二、招聘职位

招聘社会工作人员5名,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柏乡县户籍,夫妻一方或父母为柏乡户籍。

(二)学历、年龄要求

1、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微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

2、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在我县养老机构从事两年以上工作的,学历可适当放宽),本职位直接进入面试。

(三)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民政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7月29日至8月1日通过柏乡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4日

2、报名地点:柏乡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319-3712816           

3、报名方法:由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审查甄别报考人员的学历情况、年龄、职业资格和其他相关资料。

5、准考证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社工服务机构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享受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考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的考生。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柏乡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柏乡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柏乡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初定8月8日(周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官体操打分,加权求和,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总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指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拟聘用的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政治及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发现弄虚作假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社工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手续,聘期2年,期满视情况解聘或续聘。

(八)工资福利待遇

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和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待遇为柏乡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基本工资待遇为柏乡县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加500元绩效工资,绩效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五、有关要求

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考试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柏乡县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岗位条件表(2).xls

柏乡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