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17年公开招聘25名巡特警队员(辅警)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3 浏览:1535次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强化社会巡逻防控工作,确保我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根据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巡特警队员(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巡特警队员(辅警)25名。其中男性22名,女性3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报考者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巨鹿县户籍,或父母一方在巨鹿工作一年以上;入伍地为巨鹿县的退役人员。
2、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河北省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8周岁);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身高-105)kg上下浮动20%。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色盲、色弱、重听、纹身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行政拘留处罚的;②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③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④有过吸毒史的;⑤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⑥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⑦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报名时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身高、视力、体重测试,经审查及测量测试合格后,填写《巨鹿县公开招聘巡特警队员(辅警)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2、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共计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时在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县人社局公开栏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如果末位相同,一同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执行。
4、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政治审查和档案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的按自动退出处理。体检和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考察后的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对象,在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核实的予以取消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 8月11日下午5:30。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巨鹿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4、咨询电话:0319-4323336
五、待遇
聘用对象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本次招聘的巡特警队员(辅警)不占任何编制,聘期内,由县财政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巡特警队员(辅警)发放工资,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辞退。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政府、人社局、公安局、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巨鹿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日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