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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录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2364次

根据《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录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具体要求,定于2023年2月1日上午进行技能测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入围时间


时间:2023年2月1日(周三)上午


地点: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入围时间: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二、技能测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请符合笔试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1月29日(周日)中午12:00至2月1日(周三)上午9:00,登陆邢台人才网(https://www.hext.lss.gov.cn/xtrcw/)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技能测试准考证注意事项及要求。


三、考生需携带证件及要求


1、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提交本人签字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打印的《技能测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考试。《技能测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笔试结束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存《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环节结束后如进入下一程序需出示此证。


3、《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方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邢台人才网(www.hext.lss.gov.cn/xtrcw),点击“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录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入口”,进入打印准考证窗口,按操作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生在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含照片)、报考信息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如有错误及时联系市人才网。电话:0319-2135580。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生须严格遵守“附件1疫情防控须知”要求,在进入考点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经工作人员核实齐全无误后,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考点。因个人原因,未完成防疫措施和要求,无法进入考点的,责任自负。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1、疫情防控须知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