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为做好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时间、地点
对象:报考邢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
地点:邢台市秉忠小学(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与滨江北路交叉口东行100米路南)
二、报到安排
3月25日上午6点30分开始考生集中签到,7点20分考场封闭。请务必于7点20分前到达邢台市秉忠小学门口集中,未按时集中或缺席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签到时,请持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现场领取《体能测评表》。
三、体能测评人选递补
如出现递补情形,市委组织部将电话通知考生,请有关人选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而自动放弃的,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递补人选测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细则(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执行,详见附件1(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的标准原则上按报名时年龄要求相对应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而自动放弃的,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五、纪律要求
1.体能测评的受测者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现场裁判及领队的指挥管理,按规定标准和秩序依次完成测评项目,严禁中途擅自离队。如需上洗手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3.考生进行随机编组,发放号码胸牌。胸牌号请贴于左胸前,不得损毁遗失,否则无法计算成绩,责任自负。考生须自带个人所需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等物品。
4.本次体能测评工作时间紧,项目安排比较紧凑,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要预先熟悉交通线路,预留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5.考生应认真熟悉体能测评规则,对有严重疾病等原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本人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但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
6.考生在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动途中要超越他人时,应从外道超越;切入内道时,不能强行切入、阻挡或推拉他人,否则,取消成绩。测评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示意,并到现场医疗救护点处理。
7.测评地点实行全封闭管理,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严禁入内。所有考生手机等电子通信工具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携带具有摄像录音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测评场地。考生在任何一个体能测评项目不合格,即终止测评,由工作人员带离测评地点。
8.公告发布后,考试当天发生极端天气,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
工作电话:0319-3699306。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细则(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1日